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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将确定一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

  民政部印发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全国有条件的县(市、区)中确定一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用1—2年时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为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提供样板。示范县(市、区)的主要任务有:1.推动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2.制定农村社区发展规划,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3.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4.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服务;5.组织农村社区建设宣传和培训;6.进行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研究,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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