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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要求加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管理
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规范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1、各地民政部门要为儿童福利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实发挥好监管作用;2、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选好懂业务、会管理、热心儿童福利事业的院长;3、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制度;4、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领导不力、管理不善的,要限期整改。近期,要特别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日常工作中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强化对孤残儿童和弃婴的接收、救治、护理、涉外收养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管理等制度、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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