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清理的范围主要是各社团组织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企业以及服务对象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具体项目包括:
1、先进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评选表彰;
2、学术理论、文艺作品优秀成果评选表彰;
3、各类业务达标单位评选;
4、单项业务活动优胜奖;
5、单项业务工作的项目奖;
6、各类特殊荣誉的授予(包括使用传统文化品牌效应的项目);
7、旨在提高单位知名度的排序活动;
8、其他带有评比达标表彰性质的一切活动;
社团内部工作人员考核评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部门职能转移或委托社团开展的评定单位或个人各类技术资质,不列入清理范围。
上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包括属于社团章程业务范围之内或超出业务范围的,活动地点在核定区域范围或超出区域的,按政府有关部门部署、委托、指示独办或联办的所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