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我市首次民间组织综合性会议——民间组织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厦门宾馆隆重召开,集中展示了我市民间组织的工作成果。
大会向我市71家民间组织和77名个人分别授予“全市先进民间组织”、“全市民间组织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向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授予“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民间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炳发,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出席大会。
陈炳发充分肯定今年来民间组织的重要作用。他说,各民间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在维护企业权益、解决贸易纠纷、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形成经济发展的推进平台,逐渐成为政府与社会之间、企业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促进了经济的协调发展。
陈炳发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民间组织是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需求。他明确要求,要推动民间组织的健康协调发展,建好发展体系、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同时不断提高民间组织服务经济和社会的综合能力。
大会由詹沧洲主持。他要求各民间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做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不断总结、深化改革,探索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优势作用。
据统计,目前,我市已登记在册的民间组织共1330家,其中社会团体637个,市级社团分支机构2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34个,省级登记的基金会有13个,省级登记的民办大学9所,遍布城乡,活跃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建设的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