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2月14日讯 (记者 张丽霞)记者今日从民政部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日期已正式确定,2008年度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今年的6月28日至29日举行,这意味着我国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建设迈入实质性阶段。
记者了解到,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今年的6月29日举行,而首次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同月的28日和29日两天,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会同民政部负责社会工作的机构共同负责该项考试的考务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工作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将妥善安排,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随着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的加快,和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发展战略的确立,培养和使用具有专业素养和专门知识的社会工作者显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迫切。在我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广泛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婚姻家庭,以及公共卫生、学校教育、就业服务、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领域,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和高度分散的特点。因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更注重考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应用相关知识,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不仅仅考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理论和知识水平。
民政部和人事部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78号)文件规定和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当地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保证考试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注:中国社会工作网地址 http://sw.mc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