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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统一招考一批基层民政事务助理员

  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将招考一批基层民政事务助理员,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统一实施。各镇、街道办事处民政事务助理员的职数配备,原则上与辖区常住人口数挂钩:(1)4万人以下(含4万)的镇(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2)4万人以上的镇(街道办事处),配备2名;(3)各区社区服务中心可配备2名。基层民政事务助理员任职期间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其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参照我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工资标准发放,并随其增长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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