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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对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实施整治
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办、民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出《为了开展为了明天——全省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活动的通知》:1.严厉打击操纵、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实施违法犯罪,摧毁幕后犯罪团伙,解救被操纵和控制的未成年人和聋哑青少年,建立经常性打击整治工作制度;2.及时救助和保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及被拐骗聋哑青少年;3.加强对流浪未成年和聋哑青少年的家庭监护;4.积极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和聋哑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加强对有不良行为的流浪未成年人和聋哑青少年的帮教工作;6.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立对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监测处理机制。《通知》要求,民政部门的救助管理站或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公安机关解救的未成年人和聋哑青少年应依法实施救助保护;未成年人流出地的民政部门应协助流入地做好返乡未成年人的接送工作,同时认真调查当地的未成年人和聋哑青少年生存状况,对困难未成年人家庭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开展教育和救助工作,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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