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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出台

  日前,省残联、省民政厅等8个单位出台《福建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明确,“十一五”期间全省26个市辖区和58个县(市)要全面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使各类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范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同时,发挥社区服务中心、星光计划设施、福利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工疗站、残疾人活动场所的作用,建立适应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康复站,形成社区服务网。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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