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4日召开的全市民政会议上,市委副书记陈炳发充分肯定了民政在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并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要提升站位,深刻认识民政工作的新责任。一是要站在服务跨越式发展大局的高度,正确看待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二是要站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高度,正确看待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三是要站在夯实为民服务基础的高度,正确看待民政工作面临的新要求。(二)要扭住关键,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新水平。一是要夯实服务基石。重点要落实好“三个有”:一是要“有人办事”,二是要“有心办事”,三是要“有钱办事”。二是要搭建服务平台。构筑好城市和农村两个社区的民政工作平台。三是要关注特殊群体。要突出做好与民政工作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三个群体”的民政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体,老年人、残疾人等老弱群体,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三)要完善机制,努力实现民政工作的新目标。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协调本领,把握工作全局;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工作,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完善协调社会参与机制。要重点推进两方面工作,即积极引导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动员社会各方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三要完善队伍建设机制。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是民政工作的支撑,要把这“三支队伍”培养和造就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工作队伍。四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以财政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逐步提高民政事业经费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民政专项投入随着财力增长和民政业务量的拓展而相应增加。(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