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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对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提出要求

  日前,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在社区减负工作会议上提出,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做好社区减负工作是正确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的要求,是正确发挥社区服务功能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二要明确减负要求。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的若干意见》(厦委办〔2006〕32号)的要求,抓好“四个规范”。即:规范进社区的工作项目、规范社区的机构牌匾、规范各类报表台帐、规范社区考评制度。三要建立长效机制。1、领导工作机制。各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社区减负工作。对出入社区工作的事项,各级领导要严格把关。2、工作准入机制。各区要根据厦委办〔2006〕32号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规范社区工作准入程序。3、沟通协商机制。市直各相关部门对属于政府行政职能,而又需要委托社区配合完成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同社区进行沟通、协商,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加强指导。4、督查工作机制。市社区办要会同效能办,定期对社区减负工作进行督查,并纳入效能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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