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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立峰对和谐社区建设提出要求

  日前,在“厦门市建设和谐社区工作会议暨社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何立峰对和谐社区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抓好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四项原则”,即要搞好社区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和谐社区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不断推进的整体合力;必须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发挥基础作用。二是要明确社区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要贯彻“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工作,提高居民的认知程度和参与程度。三是要增强信心。我市的社区工作基础比较扎实,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得到突出的表现。不管新社区、老社区都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立下汗马功劳。同时也为平安厦门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整个厦门能有今天这么一个比较平稳、比较干净、比较温馨、比较整洁的环境,跟我们社区工作者长期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有了这个基础我们就应当更加增强信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四是进一步抓好社区工作要注意几个主要问题。一定要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主心骨作用;要不断、尽快地解决社区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的问题,保障社区必需的经费;社区开展各项活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上级各部门对社区的工作要多理解、多支持。要给他们创造条件,给他们减负。要在人员的配备上、在工作的布置上、在财力的支持上整体推动社区工作,使其尽快走上正轨。全市200多个社区要一起努力,20几个街道党政同志要全力支持,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一起努力把厦门社区工作做得更好,为构建和谐厦门做出重大贡献。

  (市社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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