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民政局 > 新闻动态
厦门市提高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

  在厦门市民政局等五个部门出台《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意见》以后,截至今年1月份,全市各区都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聘用条件、福利待遇、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同时,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专职成员每月工资提高至正职1400元/月、副职1200元/月、委员1100元/月,并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厦门市民政局 孙京江)

 

 

© 厦门市民政局版权所有 2004 维护:厦门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