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办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传达上级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宣传贯彻双拥政策法规,普及双拥知识,增强全市军民的双拥意识;
2、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协调军地关系,沟通军民情感,为加强军政军民团见出谋献策;
3、配合有关部门规划、组织和指导军民共建、厂队挂钩活动,提高军民共建活动成效;
4、按照“团结——协商——团结”的方针,协调督促军地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涉及军民关系问题;
5、配合各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协调搞好军供后勤保障工作;
6、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军队解决战备、训练、值勤和教学、科研等方面实际困难,协调和组织开展智力科技拥军活动;
7、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参与完成地方的抢险救灾、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等任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科技助民活动,帮助驻地群众发展生产、搞活经济;
8、承办市委、市政府、驻厦部队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双拥工作。
支前办总任务:组织、协调、服务。平时支持部队建设,战时支援部队打仗。
1、组织实施战备期间的支前拥军工作方案,督促检查支前拥军战备工作落实情况;
2、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军需物资的安排、供应和战备物资的储备管理情况,了解和反映部队对地方工作的意见;
3、配合部队做好战备值勤、拉练演习、国防施工的后勤供应保障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扶持部队发展农副业生产,搞好“菜篮子”工程建设;
5、协调并组织开展军地“双拥共建三挂钩”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支持部队建设,坚持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
6、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部队改善训练、学习和生活等基础设施;
7、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军事设施保护,加强保密工作;
8、协调解决军民矛盾和问题,增进军民团结;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支前工作。
洪锦丹(副主任) 2118562